5月報稅季周五(1日)登場,財政部提醒納稅人,五區國稅局已經寄出稅額試算書表,符合資格但未收到簡訊或紙本書表的民眾,可向國稅局查詢。
國稅局針對已辦理去(102)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或今(2015)年2月15日至3月16日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,且所得簡單、適用標準扣除額等條件的納稅人,仍持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。五區國稅局亦已在4月25日前,以掛號寄發103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表單。
財政部表示,收到書表的納稅人,需詳細核對「稅額試算通知書」的各項內容,如屬繳稅案件,僅須按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「應自行繳納稅額」,在法定申報期限(6月1日)前繳納稅款,即可完成結算申報手續。
由於國稅局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非屬稅額核定處分,納稅人若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上記載內容,仍可自行依法在法定申報期間辦理結算申報,不必另依通知書所載「應自行繳納稅額」繳納或回復確認。